台中天外天劇場曾是台灣最豪華劇院,如今沒落破舊,面臨生存保衛戰。記者洪敬浤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昨舉行委員會議,審議文史團體提出的台中市「天外天劇院」文資身分新事證,會議中認為古蹟結構專家施忠賢所說的特殊圓頂結構,仍需進一步調查再作決議。台中市文資處已向中央申請350萬元,進行為期1年的調查案。據了解,「天外天」王姓所有權人也到場,表示所有權人不能把房子放在那邊,希望市府9月底前有明確表示,否則會把房子租給停車場業者;現場有文資委員強調,只要不破壞「天外天」,不會反對所有權人的決定。台中市文資處長李智富強調,「天外天」目前仍無文資身分,若有任何破壞行為,依文資法可直接指定為暫定古蹟,呼籲所有權人不要任意改變現有樣貌。台中市舊市區「天外天劇場」曾是台灣最豪華劇院,文史團體送審文資身分,104年4月台中市文資審議委員認為不具文資身分;不過文史團體找來古蹟結構專家施忠賢,認為天外天的圓頂構造特殊,在同時期建築中是最大的,具有保存價值。施忠賢認為,台灣現有知名的圓頂建築,例如台中市役所、台北州廳、台南地方法院與台灣博物館,其中台北州廳的圓頂跨距11.63公尺最大;天外天的圓頂採鋼構,跨距長達18.65公尺,同時期建築中沒有更大的,圓頂坡度接近於水平屋頂,結構特殊。施忠賢強調,圓頂多用於重要的公有建築大廳,彰顯宏偉氣勢,天外天屬於私人劇院,卻設有跨距超大的圓頂,具有重要性與代表性,他從事古蹟結構研究多年,這座建築應該保留,具有市定古蹟的文資潛力。台中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昨開會,除2位請假,共有13位委員出席;會議中針對施忠賢認定的特殊圓頂結構,認為缺乏進一步論述,要求文資處對「天外天」進行完整調查,包含建築、歷史脈絡,再進行決議。台中市文資處已申請到文化部文資局350萬元經費,將發包調查天外天研究案,為期長達12個月,預計最快年底發包,明年底可提出研究報告。「天外天」在1936年開幕,在當時算是台灣最豪華的劇院,位於台中車站後站周邊,原本屬於台中仕紳吳鸞旂宅邸,後改建為天外天劇場,放映電影、演出京劇、歌仔戲。「天外天」經多次轉手後,曾當過劇院、冷凍廠、鴿舍與停車場,內部原貌已拆除,外觀仍保留主結構。古蹟結構專家施忠賢認為,台中天外天的圓頂跨距將近19公尺,在同時期建築中跨距最大,極具保存價值。圖/鄭哲培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台中天外天劇場曾是台灣最豪華劇院,大跨距的圓頂造型優美,在當時是最先進的建築技術。圖/網友munch提供 分享 facebook 古蹟結構專家施忠賢認為,台中天外天的圓頂跨距將近19公尺,在同時期建築中跨距最大;比台北州廳(監察院)、台灣博物館的圓頂跨距都大,極具保存價值。圖/施忠賢提供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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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連兩場5分20秒煙火秀!七夕情人節即將到來,新北巿淡水漁人碼頭港區推出一系列「情人月」活動,從8月27日到9月30日每周六、日,有浪漫民歌音樂會,此外,8月27日情人節開幕及9月30日中秋節閉幕,都加映港灣5分20秒煙火秀。新北市漁業處表示,8月27日週日當天,舞台活動將從下午三點一直持續到晚間九點,在淡水漁人碼頭觀海廣場舉行,煙火則在當天晚間九點進行施放。漁業處提醒,民眾除了自行開車前往,也可搭乘客運、或走水路搭渡輪及騎乘YouBike前往。淡水漁人碼頭內共計約400個小客車停車位,鄰近還有油車口停車場約200個小客車停車位,沙崙海水浴場停車場約有300個停車位,另車輛停放於沙崙海水浴場停車場的民眾,可再轉搭三重客運857路至漁人碼頭。客運業者當日下午下午4點起加開班次、渡輪亦會延長營運時間至晚間22時。為避免人潮眾多導致交通阻塞,新北市農業局提供以下交通資訊:1.搭乘捷運淡水線至淡水捷運站後,轉搭指南客運紅26路、836路(假日)公車或三重客運857路即可到達淡水漁人碼頭;另紅樹林捷運站可搭乘三重客運紅23路至漁人碼頭。2.自淡水碼頭可轉搭乘海上渡輪前往漁人碼頭(假日 10~15 分 / 班),當日延長運輸時間至22時疏散遊客。3.自YouBike捷運淡水站沿著中正路往老街方向直行,一路跟著漁人碼頭的指標即可抵達YouBike漁人碼頭站。1.國道一號:由八堵交流道下,轉走麥金公路,接上台2線即可到達。2.國道一號:自五股交流道下,轉走107縣道,經竹圍至淡水,再沿登輝大道接上2號省道即可到達淡水漁人碼頭。3.國道一號:自五股交流道下後,轉走新五路過關渡大橋,行經民權路至中正東 路,續行至中正路即可到達淡水漁人碼頭。停車場位置圖。圖/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分享 facebook 活動地點位置圖。圖/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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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除了政府不斷推動長照2.0,要培育更多居家服務員,更要把現行時薪180元擬提高至250元吸引更多民眾投入,而從2011年因身障者推行的「自立生活運動」政府因而仿效國外設立「個人助理」,但時薪不含勞健保僅有140元,未來僅打算提高至180元,但仍比居服員薪資更低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2011年修法後在其中50條明定政府應提供身心障礙者「自立生活支持服務」以促進其生活品質、社會參與及自立生活,因而有了個人助理出現。不同於在機構照顧時身障者被視為依賴者,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,是一項「以身障者意見為主」的新型態服務模式,強調他們的自主權以及需求,而不是過著「被安排」的生活。「身障者不應關在機構中,而是能與一般人一樣在外頭工作、遊玩、吃飯」,罹患「先天性成骨不全症」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表示,甚至在日本還看到有人戴著呼吸器、氣管插管,但他們仍與一般人一樣坐上電車、至想去的地方、欣賞想看的風景。林君潔說,其中協助身障者自立的「個人助理」是很重要的一部份,但以台北市為例即使一個人症狀再如何嚴重,每月時數最高只能核可80個小時,換算一天不到3個小時,許多身障者被迫只能把時間集中在最需要的早上及晚上時段,甚至還有身障者因此一天只進食一次或是只能上廁所一次、一天只穿一條尿布等情況。但林君潔也說,許多身障者從機構出來後,雖然外面生活十分辛苦,卻不願意返回機構中,關鍵在於自我選擇,在機構中可能連洗澡的水溫不能自己控制、吃飯的菜色不能自己選擇,但在外面「一切都是可能的」。她呼籲,應提高身障者使用時數,改由專業單位評估、建立個人助理專業形象、薪資至少比照居服員才能解決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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